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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法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
作者:张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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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8-22 16:42:25 打印 字号: | |

        3月25日,在岳阳县党务工作会议上,岳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袁陆保将岳阳市文明单位的牌匾授给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京广,这是我院继去年获评县级文明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2008年以来,岳阳县法院党组非常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振奋精神、树立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为此,我院制订了《关于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每一庭室、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上。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文明用语、廉政勤政警语,在办公区和机关生活区增设文明标识,时刻提醒干警文明执法,廉洁办案。投入60多万元,建起了院长、庭长书架,配备了50多台电脑并开通了内、外网,档案室安装了密集架,办公楼安装了彩灯。利用现有条件,建起了荣誉室、图书室、老干部活动室,网球场、蓝球场和健身场地。机关美化、绿化、亮化以及安全保卫工作都进一步加强。

责任编辑:岳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