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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争创人民满意的法院
作者:王京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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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8-22 18:07:14 打印 字号: | |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来,我院始终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司法亲和力和裁判公信力。工作中主要做到了:

一、完善立案工作,坚持三个理念

过去由于案源不足,我院一度鼓励干警开辟案源,致使部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也立了案,既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又给法院工作带来了隐患。为了从源头上把住案件质量关,今年来我院大力加强立案工作。

(一)坚持三个至上理念,增强政治敏锐性。今年来,岳阳县法院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贯彻立案工作始终。在立案时,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把好三关:一是看案件对党的基层组织有无损害。特别注意案件背后有无黑恶势力操纵,案件审理的结果会不会给基层政权组织带来不利影响。二是案件对社会稳定是否有影响,会不会引发群体性纠纷或上访。三是案件审理的结果会不会损害群众的利益。

(二)坚持把握立案条件,突出维稳前瞻性。今年来,我院严格把握案件的受理条件,工作中做到了:一是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完善了远程立案。立案庭和5个人民法庭均配备了传真机,以前立案庭注重形式审查,为了严格把住立案关,今年除形式审查外,还进行实体审查。二是业务庭受理的涉及到社会稳定的案件,实行三级负责制。即法庭承办法官,庭长审查后,传真到立案庭,由立案庭进行审查,立案庭审查后报主管立案的副院长审批。必要时,主管法庭、立案的副院长共同审批。机关的由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签字后,报立案庭审查,立案庭审查同意后再报主管立案的副院长审批。这就从源头上把好了立案关。三是认真做好立案审查工作。立案庭一改过去只登记不审查的做法,坚持法定受理条件,做好当事人主体资格、起诉证据、诉讼请求、管辖权等方面的审查工作,正确确定案由,严把立案关。决不因为经济利益超范围和超标的受案。同时,对诉讼实体进行适度审查,坚决防止当事人规避法律或钻法律的漏洞,进行恶意诉讼,损害他人利益,扰乱司法秩序。立案工作中增强稳定意识、大局意识,谨慎受理四类案件,即:“三农”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和寻衅滋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

(三)坚持强化立案调解,增强服务全面性。我院一是对于涉稳等敏感案件,在立案前主动协调各方做调解工作,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实行立案前调解的工作方式。如新墙镇赤山村七组21户何姓村民与赤山村567组土地征收费纠纷一案,赤山村567组侯姓村民认为县工业园征收的山是其祖坟山,补偿款分得何姓村民没有份,何姓村民认为其户籍在当地就应有份,由此双方发生纠纷。立案庭收到诉状后,主动和新墙法庭、新墙镇联系,详细了解情况,经过多方努力,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立案前自行和解。二是对于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的案件,立案后进行调解。如原告郑三华与被告岳阳昱华玻璃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是湖北武汉人,与被告有长期的供货关系,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被告欠原告20多万元货款一直未付。原告到立案庭起诉立案后,立案庭立即与被告联系,经立案庭主持调解,仅三天时间,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两案因为是在立案时调解的,虽未收取诉讼费,但达到了立案前维稳的目的。

(四)坚持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信访主动性。我院一是实行了院长值班制度。凡工作日均有一名院领导在立案庭值班,接待当事人。二是对于历史遗留下的缠访、缠诉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制。三是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终身负责制。即涉诉信访案件承办人不管工作有何异动,均应对涉诉信访案件负责,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干警只办案,不息访的问题。今年来,涉诉信访的案件明显下降,没有一件进省赴京的涉诉上访案件。

二、规范审执工作,保护合法权益

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直接关心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我院把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提高案件绩效,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一)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执。积极稳妥处理企业欠薪、劳动争议等案件,依法加大涉医患纠纷案件、社会保障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进一步落实省高院21条便民措施,充分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安排调解、开庭等诉讼活动,实行司法救助、巩固巡回法庭、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今年来共清理、执行积案168件,推行执行案件情况通报和对败诉当事人带案回访制度。

(二)强化审判流程与案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以“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为审判格局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百场庭审”观摩活动,我们已经开展庭审观摩10场次。进一步落实审限警示、审限催办以及超审限通报和责任追究制,7月底我们对案件质量召开了讲评会,坚持对发改案件逐案分析通报,最大限度提高息诉率、减少上诉率、降低错案率。

(三)建立大要案报告预警机制。对群体性纠纷、矛盾易激化纠纷等可能存在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大要案;对正在审理或正在执行中的可能引发上访或矛盾激化的大要案。实行及时报告、及时预警、及时处置,讲求办案技巧,妥善处理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队伍管理,实现作风亲民

干警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形象,关系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今年来,我院继续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方针,大力提高干警的两个素质,全面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

(一)公开承诺守信于民。为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86日,我向全县人民在电视台公开实行五项承诺: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坚决遏制黄、赌、毒现象的蔓延,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安定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2、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和行政案件,努力调节各种经济关系,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保障交易安全;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裁违约侵权行为。3、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企业的干扰;推行执行公开,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处理力度,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4、加强廉政建设,继续贯彻从严治院方针,落实“六个严禁”,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公正和文明执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司法作风和司法形象的改善。5、强化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工作中的不良现象。

(二)民心恳谈诚信于民。从85日开始,我院开展以“三问三帮”民心恳谈为中心内容的大走访活动,即: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帮扶一个困难户、帮助一个上访户、帮带一个致富户。全院103名干警除值班的外,分成9个组,对城关8个居委会三万五千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走访,采取家家一封信,户户上次门的办法,通过深入开展民心恳谈活动,宣传政策、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联络感情、帮扶解困,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五个严禁取信于民。“五个严禁”规范了法官和当事人、代理人的关系,是人民法官树立形象的基本要求。今年来,我院把落实“五个严禁”作为廉政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逢会必讲“五个严禁”,并将“五个严禁”的内容做成公示牌和卡片,每人一份,挂在墙上,摆在桌上,带在身上,记在心里,做到自省、自警、自律。对违反“五个严禁”的人和事,我们决不姑息迁就。今年7月,我院干警黄春辉因违反“五个严禁”受到记过处分。

(四)网络舆情关注于民。我院要求院领导、庭室负责人每天关注网络舆情,特别是红网和《岳阳论坛》,关注社情民意,关注对法院的评价和个案诉求,认真对待网友反映的意见。发现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重大问题,及时发现,及早处理,理顺民意,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目前,我院解决了三起网民个案诉求,得到了网友的理解和支持。

四、开展文明创建,树立崇高形象

创建文明单位不仅关系着法院的外部形象、硬件建设,更重要的是它体现出法官的思想品质,内在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影响着审判工作的质量、效果和效率。因此,我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活动中,将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年初,院党组分线召开了5次座谈会,开展集体谈心活动,教育干警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思想。在全院工作动员大会上,号召全院干警积极投入到文明创建活动中去,在全院开展文明庭、室,文明家庭的评比活动。今年我院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受到了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建国的充分肯定,在全县上半年工作讲评会上,我院的绩效考核位于全县执法系列第一名。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工作的宣传力度,今年来,我院与县电视台联系在《巴陵新闻》播出新闻12条,我们还花了2万多元完善了法院的内网和外网建设,在湖南法院网上稿9篇,还拍摄《文明花开映天平》专题片1部,在岳阳县电视台播出。71日—2日,组织全院干警到井岗山参观学习,810日,在岳阳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周年祖国颂歌咏比赛中,我院荣获二等奖。为进一步规范法院各项管理工作,重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除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外,今年7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我院干警和部分庭室私自套用警牌的10台车辆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取缔。同时,我们还加强了车辆的管理,严禁公车私驾,严禁警车乱停、乱靠,严禁乱鸣警笛。

 

责任编辑:岳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