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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绩效评估机制 创新法院工作局面
作者:王京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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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8-22 18:10:19 打印 字号: | |

科学构建以党政管理为主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着力推进以党委为领导核心的多元治理结构的建立,为科学跨越提供正确方向、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这是彭国甫书记高屋建瓴,站在时代的前沿为岳阳县经济发展作出的科学谋划。这一评估机制的建立,不仅给我县党政管理工作注入了强大活力,也为我们法院工作司法为民、服务大局、创新求为提供了决策依据,进一步拓宽了我们的工作思路。

一、绩效评估机制的建立,对法院科学发展具有强大的引领作用。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兼具保护与打击职能。如何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畴内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能,同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整体部署,与时俱进地开展一些工作创新,这是我院党组一班人对法院工作引入绩效评估机制的共同思考。2009年,我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以大智促发展,以大爱保民生,以大气强基础,以大德壮队伍”的发展要求,全年受理诉讼案件2065件,审结1997件;受理执行案件728件,执结609件,执行标的总金额4300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工作中我们突出一个主题,即公正和高效主题,开展二个“争创”,即争创全省优秀法院,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打造“三精工程”,即培养精明法官,办理精品案件,落实精细化管理,把握四个重点,即审判工作重点,执行工作重点,队伍建设重点,内部管理重点,坚持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良性互动。我院的工作得到了县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高度评价,年终被评为全市法院“双百分”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被市文明委授予为文明单位,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评为司法状况、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综治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被评为全县综合先进单位,党组班子被县委评为全县一类班子,绩效评估被评为良好单位。

二、绩效评估机制的建立,对实现司法公正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

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前提条件,而打造一支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法官队伍,无疑是人民法院实现司法公正目标的组织保证。因此,我们将绩效评估机制与市中院“双百分”考核办法有机结合起来,把考核往深处做,往实处做,把工作思路变成具体项目,把原则要求变成落实措施,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细化考评项目,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将法官的奖惩、考评客观化、标准化、科学化,定期考核、通报、讲评和奖惩,整治浮、懒、庸、散等不正之风,引领干实事、解难事、成大事之风,并对院领导实行“质量连带责任”评估考核,确保没有不被考核的法官,没有不被考核的领导。同时,我们将案件审结后裁判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申诉上访情况以及社会评价情况等纳入评估范围,建立“案结事了”的跟踪考核机制,将“案结事了”有效地落实在制度实践中。根据法院工作的自身特点,今年的司法状况考核,我们增设了两项重要的绩效评估指标,一项是“法定审限内的结案率”,严格控制延期案件,预防超审限案件;另一项是法官参与的诉讼外调解案件、审执结合的执行案件一律编号建档,及时进入司法统计系统,保证评价体系的指标多样性,结果真实性。由于我们量化、细化了内部评估机制,自觉增强了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监督、约束力,广大干警的社会责任心、职业责任感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明显上升,涉诉信访事件急剧减少,社会评价普遍看好。

三、绩效评估机制的建立,对树立司法权威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工作职能。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情况,我们如何恪守法官的中立原则,如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何树立司法权威,这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绩效评估机制的建立,突出以公正评议为主的科学评估方法,运用奖优罚劣为主的结果运用机制,无疑为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树立提供了行为指南。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司法能动性。当前,在坚持能动司法上,省、市法院提出了三个“适度”,即实行司法的适度主动,加强疑难问题的对策研究,提高应对社情、危情的掌控能力;实行司法的适度弹性,既要依法办案,又要注意考量政策、民情、风俗等多元制约因素,兼顾多方利益的平衡;实行司法的适度参与,注意运用司法优势,在科学决策的前提下,拓宽司法服务领域,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尽一切可能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司法透明度。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运用与行使,直接涉及到司法的公正性、公平性与合理性,它是法官审判活动中最引起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判”,也有可能成为法官以权谋私、枉法裁判的工具,甚至成为打击报复的工具。为此,凡是涉及自由裁量的案件,制作裁判文书时,要充分体现案件自由裁量权行使所依据的事实、证据、理由,确保司法的公信力。

完善案件质量讲评,确保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院的生命线,公正办案是法官的职业操守,我们必须全力追求案件公正、良心公直、社会公平。案件质量讲评是我们提升办案水平的重要手段,此项工作要常态化、制度化、硬性化,不但不能削弱,而且要进一步加强,要加强对评查结果的运用,严格按照《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根据司法考核结果奖优罚劣,以此达到自我修正、自我完善的效果,并最终实现司法权威的确立。

责任编辑:岳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