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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岳林、梅克兰、方正望等14名被告人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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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小当  发布时间:2010-09-27 11:48:50 打印 字号: | |

 

     927上午8时,岳阳县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涉黑案即被告人王岳林、梅克兰、方正望、荣成、王五生、唐葱、易庆林、黄湘澜、邓勇、王己友、屈成武、廖征兵、张燕青、胡岳平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合同诈骗、聚众斗殴、非法买卖枪枝、非法持有枪枝、非法拘禁、赌博、寻衅滋事、串通投标、故意伤害、窝藏、行贿、敲诈勒索案在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岳林自1992年以来,先后笼络、网罗岳阳县城关地区社会无业人员及两劳吸毒人员梅克兰、方正望、荣成、唐葱、喻明、浣军、彭孝林、刘军、谢军、吴超、邓勇、李康波、王帅、王强、阮琪、罗向兵、吴敬业等人,在岳阳县城关镇等地大肆进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合同诈骗、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插手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获取了大量的经济利益,并逐步形成了以王岳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此后,王岳林又利用自己的恶名介入兰塘村周边的工程建设项目,插手纠纷,并利用非法所得成立兰塘物流公司,为获取经济利益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多,组织不断扩大,经济实力日益增强。

该组织结构明晰,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骨干成员以下又有一般成员,有被多数成员认可的约定俗成的规矩。

该组织为组织利益实施组织犯罪多起,造成1人重伤、3人轻伤、多名被害人和多家被害单位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多年来,该组织一直未得到有效打击,致使坐大成势,成为作恶一方、鱼肉百姓的犯罪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上列被告人分别犯有合同诈骗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买卖枪枝罪、非法持有枪枝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

为了保证本案的公正审理,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岳阳县人民法院特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网友参加旁听。

由于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法律关系复杂,县人民法院特安排了三天时间进行庭审。

本案判决结果将在庭审结束后,由合议庭充分评议,另定时间进行公开宣判。届时,本院将借助平面媒体、电视台和网络进行公告。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