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案2831件,结案2788件,结案率98.5%,执行案件标的7000万元。这是岳阳县法院去年的一组简单的数据。
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双百分”考核先进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基层法院案件质量优胜单位”;2009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更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16日,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县法院荣获全县党政管理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再次捧回已阔别六年之久的殊荣。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结了岳阳县法院领导班子集体的智慧和全院干警的勤劳与汗水,其中蕴含着每一个法院人内心深处那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理念,浸透了他们的心血和汗水,彰显着他们执着的追求。
坚持以人为本 强化案件质量
如何管好用好一支近百人的队伍,县法院院长王京广有自己独特的体会。他说,面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县法院坚持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县法院通过开展“两个维护”大讨论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让干警们真正从心中落实“让人民满意”的根本宗旨,深化对“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的认识,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干警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的先进事迹。先后选派37名法官到最高法院和省、市法院及党校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全院干警本科学历达到76名,占85%。
注重业务技能培养。认真组织“听庭评庭”活动,设立办案能手奖、调解能手奖、优秀裁判文书奖和优秀案件质量奖,举办业务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法官的庭审能力、调解能力、调研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通过全方位的技能培训,培养了一批“办案质量标兵”和“办案能手”。
在案件质量中严把“三关”。一是强化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入口”管理。实行全院统一立案、统一收费、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严禁先审后立或私自办案,坚决杜绝立案环节的人情案、关系案,提高立案质量。对审限即将届满的案件,由立案庭及时予以催办或督办。二是强化以各业务庭为主的案件“作业”管理。切实落实各项告知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实行公开审判,规范案件审理程序,确保程序公正。规范法律文书审查程序,对不按规定履行审签程序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未按程序审核、签发的法律文书,办公室不予用印。三是强化以审管办为主的案件“出口”管理。各业务庭对审(执)结案件要在结案后1月内送审管办评查,审管办每季对评查情况在全院通报,实行评查工作责任追究制,提高案件评查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
坚持便民利民 强化案件调解
近年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逐年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对司法救助对象、救助范围和救助措施、途径进行规范和完善,畅通司法救助渠道,让确有困难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不因他们由于经济困难而丧失法律赋予的诉权。该院还专门开辟了诉讼“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减、缓、免诉讼费提供方便,使许多弱势群众的诉权得以实现,利益得到了维护。
婚姻家庭关系案件仍是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的“重头戏”。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如处理不当,往往容易引发恶性案件。民事法庭一线法官就是处理这类案件的能手,他们不但注意调解,而且善于做调解工作,总是用情去听,用理去劝,用心去感受,去化解。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使其对调解工作得心应手。多少对剑拔弩张,感情破裂的夫妻,在他们的耐心劝解下平和分手,多少对尚有感情的夫妻在他们的劝导下破镜重圆。
作为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接触的是最基层的人民群众,处理的是一些简单琐碎的纠纷。人民法庭经常面对很多“不起眼”的小案件和法律知识欠缺又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但法庭的法官们从不轻视这些小案件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因为小案件往往涉及到百姓生活,涉及社会安定和谐,处理不当有可能形成新的、更大的矛盾。因此他们总是以宽容的态度诚心对待,针对不同的案件,认真进行矛盾分析,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他们所处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60%以上。2009年春节前夕,荣家湾法庭辖区的某乡陈某之子在与赵某发生交通事故过程中受伤,由于双方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陈某及其亲属十多人强行阻拦赵某营运客车,与赵某家人激烈对峙,双方矛盾冲突一触即发。赵某起诉后,荣家湾法庭的法官们立即赶赴现场,对原、被告双方展开调解,并邀请村干部从中说和,使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矛盾得以化解,有效避免了一起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发生。
如今,调解在岳阳县法院蔚然成风,走进各业务庭办公室,只见当事人在和平的氛围中真情诉说,真心交流,法官们个个心平气和,耐心说理释法,处处洋溢着尊重与温暖。
坚持文明创建 强化保障水平
近年来,县法院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推动全院工作的总抓手。为此,该院制订了《关于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每一庭室、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上。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文明用语、廉政勤政警语,时刻提醒干警文明执法,廉洁办案。在办公区和机关生活区增设文明标识,教育干警逐步养成文明的习惯。投资近百万元对荣家湾法庭、新墙法庭进行了改、扩建,使其焕然一新。建起了院长、庭长书架,配备了90多台电脑并开通了内、外网,改善了文印设备,档案室安装了密集架和空调,在办公楼安装了电子门、安检门、监控设备和彩灯。利用现有条件,建起了荣誉室、图书室、老干部活动室,羽毛球场等健身场地。机关美化、绿化、亮化以及安全保卫工作都进一步加强,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