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2点半,家住湖南省岳阳县筻口镇的汤爹应约来到县人民法院,春节期间他就自己的案件跟法院院长杨水平通过电话,杨水平约了他今天会面。
“杨院长,我叫汤梓林,这是我的身份信息。”刚刚进门的汤爹便急不可待地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拘促中有些慌张。
“不着急!不着急!您先喝茶”,端上热茶后,杨水平开始认真记录汤爹的信息,见到法院院长如此平和,汤爹啜了口茶,慢慢讲起了自己的情况。
1998年,汤爹的弟弟在镇上赶集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伤。次年,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判决摩托车主赔偿汤爹的弟弟医药费等共计2973元,并将此案委托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但不知何故,此案一直未能执行到位。因为数额并不大,汤家倒也不是很重视,年关时家人相聚,又将此事提上了桌,并委托曾是镇上干部的汤爹出面,“看看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确认登记好这些后,杨水平告诉汤爹,“您这个案子是十来年前的了,是执行问题,我也是刚刚调来法院,具体个案不是很了解,我给您找来专门负责执行的法官,由他给您调查情况,好吧?”经过汤爹同意后,杨水平将他领到了楼下执行局长办公室。
摸清缘由后,执行局长徐大兵迅速调阅了当年的案卷,原来那名摩托车主在判决后不久便因洪灾举家搬离了岳阳县,以当时的条件难以追踪。徐大兵慢慢地做起解释,并表示会重新进行查找,全力将案件执行到位。
汤爹本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杨水平打的电话,也未想到他会亲自接待自己,又看到执行局法官能够这样认真仔细的翻阅案卷,耐心地解释说明,原有的各种情绪顿时消散,他朴实地说:“这个案子有历史的原因,也有自家兄弟的原因,现在的法院能够做到这样,让我感觉很温暖,法院真正地做到了“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