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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书记会当“官”
——记岳阳县人民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姜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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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蔡亮  发布时间:2013-04-02 08:22:44 打印 字号: | |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说村支书都不是“官”,在湖南省岳阳县公田镇有一名村支书不仅是“官”,还是备受群众赞扬,深受同事敬佩的好“官”。他就是公田村的村支部书记姜志民,他的“官”名不是来自“姜书记”的称呼,而是来自“法官”的身份。2008年,姜志民受聘成为岳阳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四年来,参与调解、听审的案件共计191件,连续四年被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村书记算个几品官?

岳阳县是巴陵古郡的所在地,历史悠久,民风醇厚。当地百姓大多以家族祠堂为中心聚集而居,同族屋场之间一排辈分二讲团结,尤以地处山区的“三田一洞”(即公田、月田、毛田和渭洞)四个乡镇为代表。当过十六年村干部,做过十一年村支书的姜志民说到这些时,笑称“基层的大多数工作安排下去倒也顺畅,可一旦遇到阻力那就真真叫做‘难得搞赞事’”。

2008年,岳阳市重点项目铁山水库水源保护工程推进,政府要对铁山水库上游的几条支河进行河道清理,公田镇好几个村组在河道清理范围内。

早先,部分村民见到河道堵塞成滩,便自发的将滩涂开辟成稻田或旱地,种起了西瓜,点起了芝麻。听闻政府要强制将河道进行清理,村民们意见纷纷,经村里再到族里召集,相邻几个村子的人陆续赶往镇上,一百多号人硬生生地把镇政府给围了。

尽管做了诸多的工作,但都未能起效,镇上负责人赶紧给公田法庭打电话,请求法庭派人参加调解,不巧公田法庭的干警下乡去开庭了。情况紧急,法庭庭长联系了初任人民陪审员的姜志民,请他火速前往。

姜志民到达镇政府时,现场气氛已很紧张,不少焦躁的村民手里还握上了砖块、石头和木棍。几经协商,村民们终于同意派代表进行商谈,他们以德高望重的族长七叔公等几位家族长辈作为代表。

在简陋的会议室里,七叔公年纪虽长,气势却不凡,起始的半个小时全被他的“天理、古理和道理”占据,说到激动处,便责骂起干部与政府,姜志民和几位干部很多次想要插进话语,都被哽了回来。

“瞎扯!”姜志民再也坐耐不住了,重重一巴掌拍在桌上,惊得在场的众人一时恍然。表明身份后,七叔公一听对方只是个村支书,嗓门又开始大了:“你又不是我们村的书记,一个村书记算个几品官?你管不好我们的事!”

“我虽不是你们村的支书,可我就是个官,还是法官,岳阳县70多万人中在职法官不足一百,我便是其中之一。你们的事,我还管不得?”姜志民倔强不服输的性子上来了,针对七叔公所说的大堆“道理”,他有条不紊地搬出《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一条一条的指出并大声宣读。面对法律“法官”和白纸黑字,七叔公等一行人逐渐安静下来。

两个小时后,心服口服的七叔公带着村民们返回了村里。不久,公田镇境内的河道清理工程顺利开工。

这件事打响了“姜书记”的名声。公田法庭的庭长听了事情始末,感叹道:“即使换了我去,也不一定能这么圆满的‘搞赞事’。”姜志民则说,这事必须归功于岳阳县法院组织的法律培训。

陪审也要像个样

为了能够胜任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姜志民常常会从县城买些法律方面的书回来自学,由于家里跟公田法庭离得近,没事的时候他也常去找庭里的法官请教。用他的话说,“人民陪审员算是‘法官’,不能陪了不审,坐在台上像个菩萨,得要有个样。”

有一回,公田法庭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姜志民参审了此案。李某原是月田人,2001年她随儿子搬进了县城,之后一直都在县城的餐馆里面打工。一次过马路时,李某被车撞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并构成六级伤残,经交警部门鉴定,车主承担全部责任。车主和保险公司对鉴定结果没意见,只是在赔偿的时候,却坚称受害人是农村户口,赔偿费用只能按照农村居民的收入标准计算,否则不愿意赔偿。双方争执不下,因此李某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案子经过两次庭审,原被告双方都各执一词,坚决不肯让步。因为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法庭也未曾受理过这样的案件,案子显得有些棘手。休庭时,姜志民向主审法官提议调解,经过商量,合议庭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

“你现在并不能找到明确的法律条文和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就是农村户口,法院怎么判,你也不敢打包票。再说人家遭了那么大的罪,你和保险公司多出几万块钱算是安抚对方的心理。”姜志民循循善诱被告一方。另一边,主审法官也在耐心地做着原告一方的工作。

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这个书记是好官

无论是村务工作还是办案调解,姜志民总是说理清透,顾及周全,做事老练,村民遇到什么扯皮较劲的事情常找他出主意。在当地,只要提起姜书记,大家总是多了几分敬仰。

2011年,张某在镇上给刘某家建房子时,被锯断手指,构成了九级伤残。张某要求刘某承担医药费之余再赔偿8000元钱,刘某推脱房屋建设是承包出去的,张某出事该由包工头负责,现在包工头跑了,当然与自己无关。张某无奈之下,便将刘某起诉至法院,开庭时,刘某故意缺席。

姜志民听说了此事,便假装去到刘家串门。一进门,姜志民便对刘某说:“房子修得高大又漂亮,就是住在里头,人这心眼都有点小了。”听了这话,刘某显得很尴尬。在接下来的两人闲谈中,姜志民不时讲起了法律、道理和人情,劝刘某主动对张某进行赔偿。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打三个转身还能碰四个头,这个钱你到时还是可以找包工头要,做事情还是要考虑清楚哦!”临走时,姜志民再次劝解。

一周过后,张某拿到了赔偿款共计34000元,他逢人就说:“姜书记倒真是个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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