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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与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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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敏  发布时间:2016-12-14 11:27:22 打印 字号: | |

爱国,许多人觉得这个词很大、很空,似乎离自己很遥远,甚至觉得爱国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我想有这样的认识是因为没有正确理解爱国的含义。爱国既可以是董存瑞用手托起炸药包,用生命为部队开辟前进的道路,但爱国同样也可以体现在我们平凡的点滴生活中,每个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各司其职,站好岗,放好哨,做好工,种好地,其实这就是和平时期最基本、最朴素、最大的爱国,如果不敬业,在哪儿都不顶用,干什么都不行,只会空喊口号则不是爱国。现代社会通讯网络和自媒体都非常发达,信息传播速度非常快,每当出现一些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等类似消息的时候,网上就会出现无数的“爱国者”,喊打喊杀,在网上做一个爱国主义者,一丁点代价都不用出,只需要动动鼠标,对于这样的爱国者,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本职工作干的好不好?就可以知道是不是真正爱国。敬业实干,这是分辨一个真正爱国主义者的放大镜。因为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我们不可能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来表达爱国热情,我们要做的就是工人上好班,农民种好田,各行各业做好本职工作。

一个司机,在道路上文明驾驶是爱国;一个老师,教育好你的学生这也是爱国;一名法官,办好手中的每一个案件同样是爱国。对于我来说,作为一名书记员,当好法官的助手也是爱国。书记员虽然属于审判辅助性岗位,为审判工作服务,但同样也是审判工作的一部分。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也会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所以我们也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知道书记员除了庭审时的记录,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在庭前接待当事人。在过去一年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许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但大多数时候他们并不清楚相关的法律程序或者有的当事人对法院对立情绪很重,此时就需要我们耐心的给他们解释,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虽然我们不是法官,但作为法院的书记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们代表的是整个法院,我们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法院的印象,因此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我相信,没有比敬业更好的爱国方式。我们每个人都应以坚定的信念和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将爱国践行于自己的职业要求中,践行于每一项工作环节中,用踏踏实实的工作业绩来建设自己的祖国,做一个爱国敬业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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