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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日报:谎称帮忙拆除GPS 骗走宝马车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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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莹  发布时间:2020-04-23 09:38:10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李 莹)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曾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6年12月,车主吴某因欠乐某、隋某的钱未还,将一辆宝马车借给乐某。后隋某将车开至曾某经营的二手车店内,询问该车价格,曾某试车后在朋友圈发布该车二手车交易信息。做二手车生意的浙江衢州人王某两次欲购买该车,因价格问题作罢。2017年3月19日,曾某谎称可将该车GPS拆除,隋某和乐某将车钥匙给曾某,但拒绝了其索要车辆行驶证的要求。随后,曾某联系王某,以29.5万元的价格谈妥。曾某邀请好友一同驾驶该车连夜赶往王某所在地。在高速服务区休息时,曾某伪造了车辆质押借款协议书、具结书、借条等手续材料。次日上午,曾某到达衢州市,最后二人以29.4万元的价格成交,王某支付曾某29万元,另外4千元等提供该车的行驶证和处理违章记录再支付。曾某在王某处花5万元购买了车辆后驾车返回,所出售宝马车款项被曾某占为己有。经认定,该车价值68万元。案发后该车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价值人民币68万元的车辆,并伪造车辆的质押借款协议书、具结书、借条、委托书等手续材料,予以低价变卖并将车款据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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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