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了,不然我这些猪都要不回来。”看着六百余头生猪被运上车拖走,某农牧公司负责人不停向执行干警道谢。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扣押648头生猪,顺利执行了一起生猪财产保全案。
2020年,某农牧公司与吴某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委托吴某养殖700头仔猪,养殖过程中死亡仔猪41头,已成栏659头,达到了交货出售条件。然而吴某却违反合同约定,不但不交付生猪,还拒绝对生猪进行喂养,某农牧公司遂将吴某告上法庭。为避免再造成生猪死亡,今年5月28日,该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扣押吴某养殖场内的659头生猪。
考虑到吴某可能会有较大的抵触情绪,执行法官立刻向执行局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并制定执行方案,调用两台警车、组织十余名干警前往吴某养殖场所在的岳阳县柏祥镇。同时,执行法官联动柏祥镇镇政府及农机站相关负责人,在了解养殖场的具体位置后,一同前往养殖场。
面对执行法官到来,吴某淡定地拿出双方签订的合同,向在场人员大倒苦水。原来,吴某本想通过承包养殖生猪获利,却因双方合同存在争议,不仅没赚钱,还因租赁、修缮场地欠债,拖欠了养殖工人工资。了解到吴某的心理后,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配合此次执行工作方能合法维护双方的利益,通过一番释法明理,吴某终于同意将生猪转移。
当日下午生猪正在装车时,吴某曾雇佣的四名养殖工人得到消息后赶来,要求吴某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扬言“不还钱就堵门,坚决不让生猪转移”。面对如此突发状况,执行法官将农牧公司负责任人及吴某召集起来商谈,最终决定由某农牧公司先行代付工资,确保生猪能如期转移。
下午5点,经过执行法官一整天多方做工作后,最后一辆满载着生猪的卡车驶出养殖场,并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了称重、公证、检疫等工作。此次诉前财产保全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将双方的损失降到了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