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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商铺经营超市  岳阳县法院依法强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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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思琪、曾映菘  发布时间:2021-08-11 17:58:1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8月11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开展强制腾房专项执行行动,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5月,邓某与岳阳某置业公司、方某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将商铺用于经营超市,2019年7月,邓某开始拒交租金,2021年1月13日,岳阳某置业公司及方某将邓某诉至岳阳县法院,法院判决邓某返还房屋门面并偿还拖欠租金,因邓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置业公司及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邓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均被其以各种理由回避执行,且持续占用应当返还的商铺用于超市经营,严重影响了商铺的重新出租与使用。,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对涉案超市开展强制查封及腾房措施。

8月11日,岳阳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占用商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维持现场秩序、清除现场障碍、逐一清点财产、全程拍照登记,对于商铺内代他人销售的货物,干警张贴公告通知货物主人及时联系法院领取,最终顺利将房屋就地查封。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岳阳县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