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岳 阳 县 人 民 法 院
案款发放公示
(2017) 湘0621执312号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文伟和申请执行人黄杰文与被执行人岳阳市万家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17)湘0621执312号和313号】,因执行款需全部支付给第三人冯丽英,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一、公示资料:申请执行人冯文伟和申请执行人黄杰人申请将被执行人岳阳市万家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款395万元全部支付给第三人冯丽英。
二、公示时间:从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开始至十二月七日结束,时限三天。
三、监督举报电话:18073060992(陈)
二0二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