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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案外人陈宇斯领取执行案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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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3-12-14 15:40:11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2022)湘0621执31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青霞与被执行人郑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拍卖了被执行人郑博与陈宇斯共有的湘F5CS11奥迪A3汽车一台,拍志价格为92000元;现在财产共有人陈宇斯向本院申请领取其应得份额46000元。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通知》规定,本院现对将执行案款支付案外人的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发放对象

发放金额(元)

原因

陈宇斯

46000

共有份额

 

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期满将进行发放,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执行局反映。

 

                                岳阳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4日

 

联系人:谢亮        联系电话:18073060987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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