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们回去一定好好过日子……”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公田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案情回顾
1991年,朱某、陈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二人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尤其是自2017年陈某因病做完手术后,二人矛盾越发尖锐,夫妻感情逐渐淡漠。近日,陈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公田法庭庭长陈雄文收案后,立即电话联系双方询问案件具体情况。
“我生病了在医院做手术,他也不理解我,这几年吵架还用离婚威胁我!”接到承办法官电话后,陈某诉苦道。原来,因为性格差异,二人经常发生争吵,而每次争吵后朱某都会在陈某亲戚面前说陈某的是非,有时还会辱骂陈某的亲戚,这让陈某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又因为朱某在吵架中曾提过“要不就去民政局打离婚证算了”,陈某遂萌生了离婚的想法。
“我那都是气话!”朱某向承办法官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要和陈某离婚的想法,这次朱某采取诉讼离婚,也是因为自己坚决不同意离婚。
调解经过
与陈某、朱某沟通后,陈雄文发现二人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是因生活琐事产生的矛盾未得到根本解决,遂将二人约至公田法庭进行调解,并邀请陈某的哥哥现场见证。
“你们结婚都有32年了,这样的缘分来之不易……”调解当天,陈雄文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指出夫妻之间遇到问题要多沟通,多换位思考,共同经营这来之不易的婚姻。
经过一番调解,朱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长期以来的一些行为伤害到了陈某,遂向陈某道歉并请求其原谅。陈某也在承办法官的劝解下同意再给朱某一次机会。在承办法官和陈某哥哥的见证下,朱某写下了保证书,表示自己将会对陈某亲戚赔礼道歉。
最终,陈某与朱某在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捺印,本案纠纷以原、被告调解和好的方式圆满解决,濒临破镜的婚姻得以重圆。
今年来,岳阳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以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示范为契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下一步,岳阳县法院各人民法庭将持续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常态化开展诉前调解、公众开放日、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工作,积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及时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添上一抹法庭“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