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书
(2024)湘0621执21号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万德佳、万达、万迪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存款罪执行一案中, 需向案外人湖南长风不动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放执行款48000元。现依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自然日。
二0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