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书
(2023)湘0621执145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涛、彭秋娇追偿权纠纷一案中, 需向案外人湖南长风不动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支付司法辅助服务费800元。现依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自然日。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