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平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5月10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有效保护了金融债权,也为县域民营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许某、梁某分别于2018年、2020年向宁波银行、农业银行贷款27万元、7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均未能按约付息,两家银行分别将许某、梁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全部贷款。
收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了解许某与梁某逾期还款的原因及他们实际的经济状况,承办法官分别与被告许某、梁某联系。在沟通中法官了解到,梁某与许某均有还款意愿,然而梁某因去年9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其履行存在一定困难;许某则是因货款无法回笼,其当前经济紧张,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本息。
考虑到简单一判了之不仅不利于案件后续执行,更不利于金融机构的款项收回,承办法官安排两起案件在同一天进行调解,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承办法官向许某、梁某耐心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释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向银行说明了借款人的实际困难和判决后执行的实际效果可能并不理想。综合考虑被告的还款能力,承办法官议建议两家银行分别与两名被告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从而实现银行收回全部本息的最终目的。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就还款金额、还款时间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两起得以顺利解决。
做好金融企业环境优化,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岳阳县法院始终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多元化解涉企纠纷,充分发挥司法保障金融经济秩序发展的职能作用,用心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