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书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2024)湘0621执21号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万迪,万德佳,万达等罚金一案中, 需向房屋抵押权优先受偿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县支行支付优先受偿款900000元。现依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自然日。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