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公示
(2023)湘0621执214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树凌与被执行人周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执行到位4686元。申请执行人黄树凌因其名下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申请将本案执行款4686元汇入卢旋名下卡号为6231 3305 0059 1752 360的广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中。经合议庭讨论通过,本院拟依申请执行人黄树凌之申请将上述执行款汇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通知》规定,本院现对将执行案款支付案外人的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发放对象 | 发放金额(元) | 发放原因 |
卢旋 |
4686 | 申请执行人因本人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申请将执行款汇入卢旋名下账户 |
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期满将进行发放,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执行局反映。
岳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1日
本院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121号 邮政编码:4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