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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湖南长风不动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发放执行案款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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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17:31:16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公示

(2023)湘0621执恢13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凤珍与被执行人杨访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杨访华名下所有的车牌号码为湘FHY810雪铁龙牌小型轿车(不含车牌)司法拍卖产生服务费用,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通知》规定,本院现对将执行案款支付案外人的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发放对象

发放金额(元)

原因

湖南长风不动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500

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

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期满将进行发放,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执行局反映。

岳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程孝祥       联系电话:18598951333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121号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